本文目录一览:
- 1、离婚聊天记录是证据吗
- 2、离婚时微信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证据
- 3、因为一时冲动跟妻子离婚,我很后悔,想复婚可她不给机会,大家看看我这种情况她还能跟我复婚吗?
- 4、离婚可以要求查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吗?
- 5、离婚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做证据
离婚聊天记录是证据吗
在离婚诉讼中,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而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的一种,电子数据是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显然,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任何证据都必须经过质证、认证,聊天记录也不例外。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离婚时微信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证据
离婚时,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能够证明一定的事实。
微信记录属于电子数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因为一时冲动跟妻子离婚,我很后悔,想复婚可她不给机会,大家看看我这种情况她还能跟我复婚吗?
作为一个女性,我挺能理解你老婆的。在一起那么多年不容易,互相肯定都是有感情的,你这边在后悔,说不定那边你老婆静下心来的时候也会觉得,这婚离得也太莫名其妙了一点。如果她真有什么,还好说。问题是她什么也没做,落得这个下场。所以她生你气是正常的,你也不能光想到你们都是对对方有感情的,所以就直接一句想复婚就复婚,那样对她也不尊重。你应该在这件事情上好好的反省自己,然后向你老婆道歉,首先就是要为你对她的不信任道歉,让她充分感受到你的态度,然后你再表明,为了这莫须有的事情离婚,失去她,多么不值得。 想那么顺利的复婚,肯定是不太可能的,首先时间上就没那么顺利,你要耐心的等,也要耐心的道歉,等她气消,同时还要恢复当年追求的那样,切不可仗着曾经有感情,有家庭,就以为对方会心软,要知道,离婚是一道坎,她既然已经鼓起勇气迈出了,想再迈回,她需要的勇气会比当年下决定成立家庭时来的还要大。你需要付出的努力也不会比当年少。 最后祝福你吧,你的希望还是挺大的,就是时间、耐心与虔诚的问题。
离婚可以要求查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吗?
【法律分析】:离婚可以要求查对方的聊天记录,可以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调取。离婚诉讼是一般的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要打官司就要提供证据。警察是办理刑事案件时才会主动调取证据,而离婚是民事案件,需要原告向法院申请,法院的法官一般是不会主动去调取聊天记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做证据
就该问题而言,当事人可以将男方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供给法院。但是,是否采纳需要法院的核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