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网上的聊天记录可以做为立案证据吗?
- 2、聊天记录可否做为证据?
- 3、微信聊天能做法律证据吗
- 4、在网上的聊天记录是否可以当做证据?
- 5、转发给的聊天记录可以当做证据吗?
- 6、请问聊天记录可以做为证据吗?
网上的聊天记录可以做为立案证据吗?
从证据类型看,这类属于书证。但是能不能作为立案的证据,需要审核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所承载的内容是否与案件具有法律上的证明关系。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聊天记录在可能作为立案证据使用。
聊天记录可否做为证据?
可以,但有条件。。。
2006-12-11号,国家信息中心正式启动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服务,计算机硬盘、软盘、移动硬盘、光盘、MP3播放器等存储介质中是否存在和案件有关的信息,是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核心内容。这是除司法机构外,北京民间机构首家获得市司法局授权,开始提供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服务。
在电子商务中,传统的合同、提单、保险单、发票等书面文件,被储存于计算机存储设备中的相应的电子文件所代替,这些电子文件就是证据法中的电子证据。另外,涉及电子隐私、网络与计算机安全、网络中的知识产权、网络中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等诸多方面涉及的法律事实在很大程度上需要电子证据来认定。
按照目前的规定,电子邮件、QQ聊天记录、软件、电子文档等各类信息,都可以成为电子证据,但前提是必须先经过指定机构认定,因为电子数据比较脆弱,可以被人为地破坏、篡改或删除。
微信聊天能做法律证据吗
一、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做离婚证据吗
1、离婚诉讼案件过程中,在只有聊天记录的情况下,如果想达到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目的,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予认定的,但网络聊天记录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网络聊天证据一般都是证明爱人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性关系、同居、暧昧关系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会对对方提出的网络聊天的证明内容进行否认,而且会对证据取得方式的合法性进行质疑,法院对网络聊天的证据能否采信,还要看有没有其他辅证,现将该问题论述如下:
(1)如果是举证一方与自己爱人的聊天记录,一般情况下公证处会提供公证服务,不会涉及到隐私权的问题。该证据的取得与视听资料中的录音证据一样,并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也不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
(2)如果是通过破解自己爱人的密码获取的聊天记录,在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中,主要焦点是针对证据的取得方式的合法性问题。
二、外遇离婚证据该怎么收集
1、婚外情离婚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
2、关于证据收集: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4)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3、至于离婚财产分割,法院一般会照顾无过错方。
三、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1、双方协商决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即是一方无过错的应该多分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在网上的聊天记录是否可以当做证据?
只要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合法取得的都可以成为证据。
可做为证据,一般不能单独定案。
本人并不完成赞同,因为网上聊天,往往是用别名进行,有很多是出于玩笑性质,作为聊天的双方也是知道的,既然是聊天,有些承诺并不是双方的真实性意思表示,并不一定能作为证据使用
legalping律师说得对,证据效力不大。
目前法院对这一块的证据效力并没有相关的规定,这可以结合证据的三性去鉴定,如果符合就应该作为证据来食用。
那请问,聊天记录里有什么样的对话,或是哪方面的对话才能当做证据?如果在QQ里有她在视频前的裸照抓图勾引呢?是否可以当做证据?
应该可以作为证据。
转发给的聊天记录可以当做证据吗?
转发或者截屏的聊天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不过前提是必须证明聊天对象是你说的那个人才可以。
因为从聊天记录上是无法证明你聊天的人是谁,必须有人证物证证明才可以。
请问聊天记录可以做为证据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综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