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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录音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通话记录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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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合同但是有聊天记录可以当证据吗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如果只有聊天记录,这个证据链是不完整的,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电话录音是视听资料,是诉讼证据的一种,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合法、有效证据使用:

1、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

2、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3、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4、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即被录音的人必须是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

5、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_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没有欠条,只有短信和通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起诉吗?

短信和通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的,但最重要的是你的转账凭据。

聊天记录和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聊天记录和录音能作为证据使用。但聊天记录和录音的内容必须明确确定,也就是必须准确地证明对方借你钱了,以及借款日期、金额、期限等借贷关系的主要内容。

  • 评论列表
  •  访客
     发布于 2022-07-02 11:46:02  回复该评论
  • 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没有欠条,只有短信和通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起诉吗?短信和通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的,但最重要的是你的转账凭据。聊天记录和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聊天记录和录音能作为证据使用。但聊天记录和录音的
  •  访客
     发布于 2022-07-02 08:54:28  回复该评论
  • 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4、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即被录音的人必须是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5、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
  •  访客
     发布于 2022-07-02 10:22:58  回复该评论
  • 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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