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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杀人聊天记录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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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事先张扬的谋杀:男子入室杀“情敌”,三任女友曾遭威胁,结果如何?

先后谈了三次恋爱,每一段恋爱关系的结束,魏冉都自认为是对方的背叛。

第一段恋爱关系结束后,为求复合,他通过前女友邱丽(化名)的QQ,连续三天将二人的隐私视频发往邱丽的初中、高中、大学班级群及QQ空间内,并威胁要杀她的父母。

跟第二任女友张兰(化名)分手后,为求复合,魏冉持刀上门,侵入住宅威胁要杀她的家人。

魏冉告诉第三任女友黄娟(化名),为了杀前女友张兰,他做了健身,研究了县城的监控分布和逃跑路线,“准备了两年”。

他与黄娟分手后,2020年1月21日凌晨3时许,翻墙进入黄娟与男友张林(化名)的住处,用尖刀、三棱刺、电击棍刺杀了张林,致黄娟轻微伤。

作案前夕,魏冉辞掉了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协警的职务。

受害人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处获悉的判决书内容还原了上述经过,该案经玉溪市中院一审认定,魏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受害者张林家属 本文图来源:受访者供图

三次恋爱

邱丽是魏冉的第一任女友。判决书显示,二人是小学同学,于2016年1月确定恋爱关系,其间,魏冉怀疑邱丽与前男友还有往来,多次威胁她。

邱丽告诉警方,2017年2月的一天晚上,魏冉用一把30厘米长的刀架在她脖颈,要求她说出前男友的联系方式。

2017年3月,邱丽恳求跟魏冉分手,魏冉通过邱丽的QQ,连续三天将二人的隐私视频、照片发到邱丽的初中、高中、大学班级群及QQ空间内,使邱丽觉得没脸见父母和同学,他企图以隐私视频及威胁杀害邱丽父母的方式阻止分手。

张兰是魏冉的第二任女友。据张兰称,2017年夏天,他们相处了三个月时间。

判决书显示,二人分手后,魏冉对张兰进行多次骚扰和威胁。2017年年中,魏冉第一次到张兰家中要求复合,过了四五天,魏冉再次非法侵入到张兰家的阳台上,持刀威胁要求复合,不然就要杀人。后经张兰的母亲、朋友等人赶到劝说后离开,这让张兰感觉恐惧。

后经警方查明,魏冉给张兰发送的短信有“想不想死了?”“还想拖谁一起死?”等内容。事后魏冉给张兰的父母发送短信称:“叔叔,我明天想当面给你们一个解释和道歉,明天有没有时间?”张兰的父亲回复:“没有必要,忘记过去,面对未来,不要再做损人不利己的事。不要再骚扰她和我们,好自为之,到此为止,请自重。”

与张兰分手后,魏冉认识了第三任女友黄娟。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19年6月20日二人相识。

确立恋爱关系后,魏冉还告诉黄娟,为了报复杀掉前女友张兰,他做了健身,研究了县城的监控分布和逃跑路线,“准备了两年”。

相处了约两个月,黄娟发现魏冉还与其他女生有暧昧关系,随即提出了分手,她不知道,分手也会给她带来危险。

黄娟男朋友张林的荣誉证书

魏冉的原同事和朋友们证实,与黄娟分手后,魏冉不甘心,纠缠、跟踪、干扰黄娟。

魏冉告诉他的朋友刘欣(化名),他为了报复邱丽、张兰,研究了杀人后是否逃跑,研究了如何逃避法律打击,留意了县城的监控情况。

魏冉的原同事证实,与黄娟分手后,2019年12月份,魏冉说发现自己心理变态,此前的女友背叛了他,他要去杀掉张兰,并研究了监控路线、犯罪电影电视剧以及如何逃避法律打击,“还说他买了一个电击器,还有一把三棱刺”。

魏冉向警方供述,与黄娟分手后,他两次跟踪黄娟至华宁县财政局小区。2019年12月的一天,他想问黄娟“自己有哪些不足”,他一路跟踪黄娟至财政局小区,但未探明黄娟的具体住处;2020年1月10号左右,他再次跟踪黄娟,发现其坐上了一辆宝马车至财政局小区,“我当时心向想,小黄可能和这个男的好上了,一度想着不要去打扰对方,但心里还是有很多疑问”。

据魏冉的原同事证实,第二次跟踪黄娟时,魏冉发现黄娟乘坐的宝马由一名男子开着进了财政局小区,“过了两天,魏冉说黄娟也被他列入必杀名单”。

魏冉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原同事劝他放下,魏冉则说“是不是杀一个人就可以得到自己心理上的解脱呢?”“把她列入必S名单我心里面会很舒服”,魏冉还向原同事借打磨机,称要打磨三棱刺。

作案前,利用工作的便利,魏冉用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电脑查询了上述宝马车的车主信息。警方还查明,作案前,魏冉通过网购以及在当地超市购买,准备了银白色尖刀1把、三棱刺1根、电击棍1根、黑色橡胶胶套1双、黑色橡胶手套2双、黑色塑料扎带9根、黑色背包等作案工具。

作案前夕,2020年1月20日,魏冉辞掉了玉溪市华宁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协警的职务。

据红星新闻报道,作为家中独子的魏冉,在交警大队工作了4年,月工资2800元上下,平常主要负责路面执勤及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称,魏冉话不多,但工作勤恳,队里的领导不掌握其情感纠葛,也未看出任何异常。

2020年1月20日晚22时许,魏冉告诉父亲,要出去吃夜宵,“散散心”。

据魏冉供述,辞职当天22时许,他携带工具从家中出来,来到财政局小区,顺着一墙之隔的水阁小区一楼的阳台爬到四楼阳台,翻窗进入黄娟男朋友家。

黄娟与男友张林已见过父母,原计划于年后成婚,这里将是他们二人的婚房。张林离异多年,有个儿子,案发时是一名运沙的货车司机,早年体校毕业的他,以拳击运动员的身份曾多次参加全国及云南省的比赛,取得过云南省拳击比赛第五名的成绩。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魏冉进入张林的住处后,趁张林、黄娟熟睡之机,先后用尖刀、三棱刺、电击棍捅刺张林,黄娟在阻止时被魏冉用尖刀划伤左手。张林受伤倒地后,魏冉又用手掐、用三棱刺卡、皮带勒黄娟颈部,黄娟剧烈反抗后得以逃脱。

其间,黄娟试图拨打110报警,但手机被魏冉打碎未能拨通,后她求魏冉打120救张林,被魏冉拒绝,魏冉当时称“把黄娟杀掉,然后再自杀”。最终,没来及穿衣的黄娟跑出门外,到小区门卫室用门卫的手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经鉴定,张林系被他人使用锐器作用致颈部血管断裂而失血性休克死亡;黄娟的损伤属轻微伤;魏冉的损伤属轻微伤。2020年1月21日5时17分许,魏冉在其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玉溪市铭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魏冉系复发性抑郁障碍,案发时为中度抑郁发作;实施危害行为过程中属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案发后,当日凌晨5时许,魏冉通过微信,向同事和朋友均发送“我失手了,再见”、“搞砸了,要死了”等信息。

该案于2020年8月18日,在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法院开庭。魏冉在法庭上辩解称,其打磨三棱刺不一定是要杀人,也是为了自杀,他当时没有想着杀人,而是“靠着墙在想问题”,是张林醒来看到他后先动手,自己反抗,是为了脱离张林的控制。

2020年12月22日,魏冉涉嫌故意杀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审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案证据证明被告人魏冉有杀人的故意,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并积极追求杀人结果的发生,是直接故意杀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被告人魏冉未经住宅主人同意的情况下,于2017年10月21日22时许,携带刀具攀墙进入张兰位于华宁县宁州街道东市街新城小区的住宅内,后经多方劝说才离开,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司法鉴定意见对魏冉作案时的精神状况及行为能力作出认定,魏冉作案时不属限制行为能力人;虽然魏冉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魏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江西入室杀人案嫌犯的作案过程是怎样的?

江西的杀人犯张春亮在最开始的时候,先是闯入了被害人家里,对李清(化名)和他的母亲进行了殴打,之后就立马逃脱了。李清以及他的家人都选择了报警,但是杀人犯一直没有被抓住。在他可能出现的各个位置,警方都张贴了对于他的悬赏通告。后来他并没有放弃,这可能是第一次的犯罪没有成功,反而激怒了他。之后他经过一家人的菜地里,损坏铁丝网,然后再次进入受害人的家中。把正在做饭的一位老人杀害,并且走到二楼,把正在睡觉的另一位老人也杀害。还把一位年幼的孩子从床上拽了下来,殴打致重伤。

之后杀人犯张春亮又再次逃脱了,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对他的追捕。王春亮在逃亡的过程中还曾经潜入过村委会,想要在那里睡觉。但是不巧的是那里有两名干部发现了他,他就立马想要杀这两名干部。一位干部被他杀害了,另一位因为逃脱的比较及时,保住了自己的一命。

曾春亮在第一次入室的时候,也只是想要在受害人的家里睡觉。但是不小心被发现了,他就用螺丝刀顶住受害人,想要威胁她不要说出去。之后受害人家里报警,这位杀人犯有很强的报复心理。这个举动完完全全的激怒了他,想要让受害人付出一定的代价。这才有了他第二次的入室杀人,幸好的是这个残忍的杀人犯已经被警方抓获。不用再担心有无辜的人,因此而丧失自己的性命。

我们从这位杀人犯的作案过程中可以发现,这位杀人犯简直丧尽天良,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来思考他的行为。以后如果不幸的遇到这样的人,千万不要选择激怒他,一定要顺着他的意思来做,不然很可能会非常的危险。

杭州入室杀人案回顾:下班到家发现老公女儿惨死家中,结果怎样?

2020年6月17日,萧山市公安在广州惠州警方的配合下成功侦破“2010.12.11”命案,抓获了在十年前在杭州市萧山区入室杀死男主人及其女儿的罪犯廖某,该名罪犯已经潜逃十年之久。抓获了犯人,预示着这起已有十年之久的血腥命案终于得以沉冤昭雪。

2010年12月11日的上午8时许,楼塔镇楼英村的一间出租屋内,11岁的小女孩洋洋(化名)还在被窝里舒舒服服的睡着懒觉,突然洋洋被一阵敲门声吵醒了,她略带困意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伸了个懒腰,起床打开了房门。

房门外站着一位叔叔,他见洋洋开门便问洋洋:“你爸爸呢?是不是上班了?”洋洋有些疑惑,看着眼前这位陌生的叔叔点了点头。看到洋洋的反应,“陌生叔叔”推门而入,他从口袋中拿出100元钱给洋洋。洋洋接过了钱,拿着钱觉得十分开心,可就在此刻,男子突然紧紧的掐住她的脖子,把洋洋掐死了。

在把洋洋杀死之后,男子并未离去。他先用棉被盖住洋洋,制造洋洋还在熟睡的假象,自己仍在房间逗留。

到了接近中午的时候,男子拿出事先准备的菜刀,躲在门口静静等待。过后不久,门外传来了钥匙声,开门的正是洋洋的父亲杨师傅。杨师傅进门还未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就被眼前突如其来的菜刀开了瓢,直到发现杨师傅倒在血泊之中没有任何生命迹象时,男子才扔下菜刀,仓皇逃跑。就这样,父女二人都被该男子残忍杀害。

临近12点钟,杨师傅的妻子回家准备吃饭,打开虚掩着的门口,却发现了自己的丈夫倒在了血泊之中,11岁的女儿在被子里一动不动,怎么叫都叫不醒。妻子失魂落魄的逃出门外,颤抖着瘫坐在路边报了警。

入室杀人连小孩子都不放过,其性质极其恶劣,萧山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办案民警根据命案现场留下的线索,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展开了辐射式的搜查,经过数天奋战,最终确定了杀害杨师傅及其女儿的犯罪嫌疑人就是死者杨师傅生前的工友廖某(男,1961年出生,湖南人)。

在确定嫌疑人后,萧山警方抽调百余名精干警力,对廖某的下落进行了多方面搜查,并发布了上万份悬赏通告。尽管付出了长久的努力,当依旧没有很明显的进展。

虽然当年发布的悬赏通告一直没能为案情的侦破带来有效进展,但10年来,办案民警从未放弃对案件的侦破工作,多次对廖某可能落脚的地点进行分析核查。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的6月15日,杭州警方发布新的悬赏通告后,专案组得到一条线索,廖某很可能化名杨某某在广州惠州一带活动!

得知情况后,警方立刻出警,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协助下,抓捕到了正在买早点的“杨某某”(廖某)。此时,他已经被萧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廖某和杨师傅原本都是在楼塔的一家工厂上班,两人因为工作琐事而产生了矛盾。但因杨师傅是工厂的老员工,深得老板和工友的信任。随着后来积怨越来越深,老板便提议廖某去另一家厂里帮忙。不料廖某在工作时突然发生意外,造成了工伤事故,脸上缝了20多针。

事故的发生让廖某心里的阴暗面快速的生长,他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不幸都归咎于杨师傅身上,觉得是杨师傅造成了他的不幸。其实廖某当时也有美好的家庭,自己的女儿与洋洋年纪相仿。可是被黑暗侵蚀心灵的廖某什么都看不到,他的心里只有“复仇”。

廖某跟警方表露,近十年都过得非常痛苦,每一天都在后悔,觉得对不起他们一家,也对不起自己的老婆孩子。

怨恨不一定能伤害别人,却一定会伤害自己,无论被动的还是主动的,怨恨都是一直郁积着的邪恶,让人窒息。廖某被自己的仇恨吞噬了内心,由一个有着幸福家庭的一家之主变成了背着人命的在逃犯,心灵上的压迫会时刻存在,并且等待他的还有法律的制裁。

云南玉溪一辅警辞职当晚入室杀人追踪,后来怎样?

辞去华宁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协警一职的当晚,魏冉通过攀爬的方式入室,杀了素不相识的“情敌”。从死者家属及家属的委托代理人处获悉,被告人魏冉犯故意杀人罪、非法入侵住宅罪,一审阶段被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冉犯故意杀人罪、非法入侵住宅罪,于2020年7月8日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故意杀人犯罪事实如下:被告人魏冉因与其前女友黄女士感情纠纷,遂产生杀人报复的恶念。2020年1月21日凌晨3时许,魏冉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尖刀、三棱刺、电击棒等工具,窜至华宁县宁州街道东风路财政局小区,采用攀墙翻窗的方式进入该小区5幢401室黄女士与其男友张某某的住处,趁张某某、黄女士熟睡之机,魏冉用尖刀、三棱刺、电击棒捅刺张某某,黄女士在阻止时被魏冉持刀划伤左手。张某某受伤倒地后,魏冉又用手掐、用三棱刺、皮带勒黄女士颈部,黄女士剧烈反抗后逃脱。

经鉴定,被害人张某某系他人使用钝器致血管断裂而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害人黄女士的损伤为轻微伤,被告人魏冉的损伤为轻微伤。2020年1月21日5时17分许,被告人魏冉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非法侵入住宅犯罪事实如下:2017年10月21日22时许,被告人魏冉在未经被害人张女士及其家人同意的情况下,携带刀具攀墙翻窗进入张女士位于华宁县宁州街道东市街新城小区的住宅内,后经多方劝说方才离开。张女士系魏冉的上一任女朋友。

魏冉生于1996年,原系华宁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一名辅警。当地调查得知,魏冉在平常在工作中表现勤恳,但认为感情上的分手是“毁灭性打击”2020年1月20日中午,他找领导提出辞职并获批,当晚,其入室杀人。

据判决书显示,警方依法对被告人魏冉持有的黑鲨手机进行勘验检查,并提取电子数据,证实魏冉一再纠缠黄女士,要求和好。

警方调查发现:2019年5月至2020年1月,魏冉与同事徐某600余条聊天记录显示,魏冉提及,可以把黄女士列入杀人名单了,已经达到条件了。徐某劝魏冉放下,魏冉说“开始有想杀人的冲动”、“是不是杀一个人就可以得到心理上的解脱呢?”、“把她列入必S名单我心里面会很舒服”,魏冉还向徐某借打磨机要打磨三棱刺。

魏冉称自己需要一次“爆发”,其之所以要“爆发”,源于他认定自己的三任女友均对他实施了“情感背叛”。调查材料显示,为了这次“爆发”,魏冉在作案前集中观看了犯罪电影、电视剧,研究相关法律,实地勘察县城监控和逃跑路线,以期“不留指纹”并“逃避侦查和打击”。

如果不谈恋爱,魏冉是“好好的”,但在感情上,魏冉总是“想不清”。魏冉的近亲属则称,魏冉性格沉默寡言,聚餐时常半途离席。

判决书显示,警方调查发现,2019年12月28日,魏冉与一微信好友聊天,咨询购买大威力电棒的情况。手机淘宝交易记录显示,2019年9月19日,魏冉在手机淘宝上购买了作案时背着的斜跨背包一个;2017年9月13日,魏冉购买了黑色塑料自锁式尼龙扎带100根;2018年3月21日,购买了加厚防滑耐磨胶套3双;2018年10月15日,购买了加厚一次性橡胶手套100只。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魏冉对指控的故意杀人事实辩称不是其先动手,对非法侵入住宅罪认为不构成犯罪。

魏冉的辩护人提出:1、被告人魏冉有自首情节;2、本案因感情纠纷引发,黄女士存在过错;3、被告人不是直接故意而是间接故意;4、被告人案发时中度抑郁症发作,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5、被告人家属愿意积极赔偿;6、被告人愿意认罪认罚;7、被告人魏冉非法侵入住宅的原因是为了挽回感情,事后得到了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冉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被告人魏冉及其辩护人提出,本案因感情纠纷引发,黄女士在处理感情处理上存在过错,经查,在案证据证实,魏冉与黄女士已经结束恋爱关系,该案系魏冉为报复黄女士而发生,黄女士对案件的发生不存在过错;辩护人提出,案发时魏冉中度抑郁症发作,经查,司法鉴定意见对魏冉作案时的精神状况及行为能力作出认定,魏冉作案时不属限制行为能力人。

玉溪市铭院司法鉴定中心所作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魏冉系复发性抑郁障碍,案发时为中度抑郁症发作;实施危害行为过程中属安全刑事能力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冉故意杀人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及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法院作出判决如下:1、被告人魏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死者的家人拒绝了魏冉家人的赔偿,家属表示,一审判决是法律“给的一个公道”,但“死者永远不可能复生了”,并透露“魏冉肯定会上诉”。

  • 评论列表
  •  访客
     发布于 2022-07-01 23:37:01  回复该评论
  • 发作,经查,司法鉴定意见对魏冉作案时的精神状况及行为能力作出认定,魏冉作案时不属限制行为能力人。玉溪市铭院司法鉴定中心所作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魏冉系复发性抑郁障碍,案发时为中度抑郁症发作;实施危害行为过程中属安全刑事能力人。法院认为,被告人魏冉故意杀人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
  •  访客
     发布于 2022-07-02 02:07:08  回复该评论
  • 、黑色塑料扎带9根、黑色背包等作案工具。作案前夕,2020年1月20日,魏冉辞掉了玉溪市华宁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协警的职务。据红星新闻报道,作为家中独子的魏冉,在交警大队工作了4年,月工资2800元上下,平常主要负责路面执勤及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称,魏冉话不多,但工作勤
  •  访客
     发布于 2022-07-01 22:19:25  回复该评论
  • 想,小黄可能和这个男的好上了,一度想着不要去打扰对方,但心里还是有很多疑问”。据魏冉的原同事证实,第二次跟踪黄娟时,魏冉发现黄娟乘坐的宝马由一名男子开着进了财政局小区,“过了两天,魏冉说黄娟也被他列入必杀名单
  •  访客
     发布于 2022-07-02 03:44:22  回复该评论
  • 女士熟睡之机,魏冉用尖刀、三棱刺、电击棒捅刺张某某,黄女士在阻止时被魏冉持刀划伤左手。张某某受伤倒地后,魏冉又用手掐、用三棱刺、皮带勒黄女士颈部,黄女士剧烈反抗后逃脱。经鉴定,被害人张某某系他人使用钝器致血管断裂而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害人黄女士的损伤为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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