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微信聊天里的“保证还款”,能构成保证责任吗?
- 2、欠款人家属短信和微信上承若帮他还钱有法律责任吗?
- 3、对方欠钱不还,只有聊天记录,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对方还钱吗?
- 4、有借条,微信聊天记录,离婚协议书的承诺还钱条款,胜诉大吗?
- 5、儿子微信聊天承诺替父亲还债有法律效力吗?
微信聊天里的“保证还款”,能构成保证责任吗?
张三和女友小果是一对恋人,恋爱期间,小果欠债累累,张三为安慰女友,通过微信向借款人多次表明小果如果不能按期还款,就由他来替小果偿还。后来款项到期,小果却不知踪影,债权人遂将张三起诉至法院,那么,张三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呢?
河南中砥律师事务所 夏东升:本案中张三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微信聊天虽记录有小果到期不还由其承担“保证还款”的言词,但微信聊天记录内容相对于书面合同具有随意性,根据微信聊天内容认定保证合同成立不符合保证合同中关于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立法本意。
原《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法院认为,张三以微信聊天记录属于原《合同法》第11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 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中规定的“电子数据交换”,其主张于法无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保证合同形式要求。
书面形式,是指以书面文字的方式进行的意思表示。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一般书面形式是指用一般性的文字记载形式进行的意思表示,特殊书面形式是指获得国家机关或者其他职能部门认可的形式进行的意思表示。电子数据、电报信件、传真等,都是特殊的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可以促使当事人在深思熟虑后实施法律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化,并方便证据保存,主要适用于不能即时清结、数额较大的法律行为。
理由在于,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书面形式中“电子数据交换”的主张扩大了现有法律规定的合同书面形式的范围,微信聊天内容相对于书面合同具有随意性,当事人并不一定意识到其在微信中所述内容会成为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依据,因此依据微信聊天内容认定保证合同成立不符合保证合同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立法本意。
欠款人家属短信和微信上承若帮他还钱有法律责任吗?
欠款人家属在短信和微信上的随口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即使有这样的聊天记录,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对方欠钱不还,只有聊天记录,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对方还钱吗?
对方欠钱不还,而且只有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话,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起诉的,聊天记录就可以当证据使用。不过对方欠钱收集证据越多越好,可以除了聊天记录,还有转账凭证或者是证人证言,都可以收集为有效的证据。只要具有合法依据,债权与人在法律上就可以完胜。到了法庭之后,由审判长查明真实身份,成年人都应该提交身份证核实欠款的详细内容。
现实的社会
总有一些人喜欢欠钱之后还理直气壮的,借完别人的钱就不打算还。让借钱的人反而会很担心,不过现在是法制社会,欠钱不还的话,对方可以直接报警,希望大家一定要做一个有职业道德的人。要懂得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样的道理,今后有困难的时候别人还会帮助你。特别是借钱不还,存在感情纠纷反而会让自己陷入困难之地。
对方协商
在双方还有交情的条件下,欠钱可以私下先协商约定还款日期,协商不成的话就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备好相关资料去法院起诉提交原告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欠款纠纷解决方式特别多,比如协商仲裁调解诉讼,只要可以帮助到你,就可以选择恰当的方式。由于债权人常常为了感情不伤和气,协商时间比较长,也就做实了欠款归还良机。
清偿债务
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人民法院,当债务人收到支付后的清偿债务款或者是提出的书面协议。就可以向申请支付回欠款,时间比较短,见效也比较快。当若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也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处理。有很多人会选择拨打110但是公安局不会受理,因为欠款是不属于经济纠纷。大家还是要了解法律知识,来帮助财产不要受到损失。
有借条,微信聊天记录,离婚协议书的承诺还钱条款,胜诉大吗?
1.女方可以提供出当时付款的账号及之后还贷的账号,能够证明是女方支付购房款项
2.女方有工资流水或收入来源证明自己有能力偿还每月贷款的能力
关于孩子:
先予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举证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谁来抚养更有益于孩子的抚养,成长。当然如若孩子满8岁,有自主选择权利
关于家暴:
如果之前没有证据很难,如果男方在有类似举动联系当时直接报警,会有记录。
儿子微信聊天承诺替父亲还债有法律效力吗?
有效。
微信聊天记录越来越被作为证据使用,这种承诺容易被认定为债务加入,也就是本来只有父亲一个债务人,现在是父亲和儿子两个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