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以成为有效证据吗?
- 2、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打官司的证据吗?
- 3、我要把这个聊天记录发到微博,如图这样给渣男打马克赛,他要是告我侵犯隐私权的话,告得了吗?
- 4、快把微博发成微信聊天记录了,他们是谁呢?
- 5、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将带来哪些影响?
- 6、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为何会在网上引起“热议”?
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以成为有效证据吗?
首先明确一点“微信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是会不会被法院采信就很能说了。
为什么“微信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因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对于证据的种类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查笔录。
而微信聊天记录就属于“电子证据”。所以说在诉讼中,微信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不仅仅是微信的聊天记录,短信、QQ聊天记录、邮件等都是电子证据。
为什么“会不会被法院采信就很能说了”
证据必须具备三个特征,才能被法院采信——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微信聊天记录单从真实性上来说就很难会被法院采信。你要证实这段聊天记录的对方就是你起诉的被告,微信并不是实名制的,所以这需要你得证明。再就是聊天记录中所说的话是否是被告的真是意思表示,他要是说这个微信号在这段时间被盗号了,所有的聊天记录都不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那就难办了。
所以说微信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一种补充证据来使用,但是你要想仅仅依靠聊天记录让法院采信事实的存在,在现实操作中是非常难的。记住:民事官司打的是证据、证据、证据。所以在民事活动中一定留个心眼,留好证据、证据、证据。
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打官司的证据吗?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改决定对电子数据范围作出详细规定,同时规定了电子数据审查判断规则,完善了电子数据证据规则体系。
根据这份修改决定,电子数据包括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修改决定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应当结合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完整、可靠等7类因素综合判断。修改决定同时明确规定,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我要把这个聊天记录发到微博,如图这样给渣男打马克赛,他要是告我侵犯隐私权的话,告得了吗?
未经他人许可在公共场合发布你们的私下对话,严格来说算侵犯对方隐私。
但如果这就是全部内容的话,那么可以判断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不多。
因为这段对话里最主要的隐私内容是对方的“身份”,你对对方的头像和微信号进行处理后,剩下所谓侵犯隐私的内容就较少了,虽然对方仍有要求你停止侵权的权利,比如要求删除信息。但通常来说其余责任不大。
快把微博发成微信聊天记录了,他们是谁呢?
福原爱在微博晒出了她儿子的照片,并配文“真的好像他爸”,照片里,宝宝瞪着大眼睛,对着镜头好奇的样子一脸呆萌,像他爸没错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还不知道福原爱都有二胎了,之前看《幸福三重奏》的时候就最最喜欢这个福原爱和江宏杰一家,虽然两位都是世界著名运动员,却可以平凡人生烟火气,一起做饭做手工,像老夫老妻一项絮絮叨叨、互相依赖。
福原爱平均每天更新甚至有时每天更好几条的微博里,就没有一条不艾特自己老公江宏杰的!
然而可能有什么必须艾特的重大事情?不,连切芒果切土豆都要分步骤发两条微博且两条都艾特一下!
然而可能吃饭是人生大事,必须要在微博上正式地征求一下对方的意见?
还有当福原爱去见朋友时,除了要发微博艾特一下本人,最后还不忘艾特一下小杰,可这位朋友,当时好像不在场吧!
再看江宏杰,也是一样,虽然微博发得少,但是也是每一条都要艾特福原爱,一条不落的!
打球累了,发个微博艾特一下老婆。
拍了张照片,是自己很喜欢的色调,最重要的是对帅气的自己非常满意,发个微博艾特一下老婆。
好吧,这种日常互动,橘子觉得除了有点频繁之外,对单身狗的杀伤力还算在正常指数范围。
可是为什么歌手品冠发了新唱片,特意发微博恭喜品冠哥的小杰,在微博里你不艾特品冠哥竟然艾特自己老婆?
不过还好品冠是有家室的人,这要换成单身的歌手,那小杰你的求生欲可不是太强哦~
虽然现在两个人好得像连体婴儿,可当初他们认识时确实像偶像剧一样的“不打不相识”式开头。
当时,江宏杰和福原爱都参加东亚少年运动会,当时两人在餐厅碰到,小杰主动和小爱打招呼,可是小爱着急去吃饭,对对方反应并不友好,凶巴巴地对小杰大喊“我要吃饭!”。
当时小杰觉得这个女生怎么又凶又奇怪。那时候谁能想到,当时要不是小杰温柔就能打起来的两个人,能成为今天的唠叨夫妻呢?
不过虽然说江宏杰、福原爱这种在微博上天天念叨对方的琐碎是“十恶不赦”的虐狗行为,可是大家就是喜欢看他俩秀恩爱,我强烈要求微博开通对他们内容的订阅功能,橘子愿意一直磕这个平淡的爱情故事。
像普通人一样,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却在一些鸡毛蒜皮里一本正经、认认真真地生活,简单的饭菜里都有生活的温度,相信这是很多人喜欢他们的原因吧!
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将带来哪些影响?
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带来的影响是让网络再也不是不法之地,让人们在网络中也懂得要谨言慎行。
其实,在电子数据正式成为法定证据之前,司法实践中,一些法院就在探索如何使用电子证据,并以裁判的形式肯定了电子数据的证据地位。互联网法院的成立运行,以及对大量网络纠纷的裁判,也为确立电子数据证据地位并如何规范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当然,也有网友担心电子数据被篡改,这一担心完全可以避免,因为司法裁判并非以单一的证据为依据,将综合其他证据加以判断,且将对造假者严厉制裁。长远来看,认可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使用,既节约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又能降低社会交往和市场交易成本,是司法顺应潮流、助推社会发展的体现。
微信微博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几个关键点:
1、最好能保留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即该手机的聊天记录原始记录,而非截图。
2、在截图的时候,可以同时做一个录屏的证据保存,以防手机丢失或者损坏。
3、在截图的时候,除了要截图聊天内容,还需要对聊天对象的基本信息界面截图或者录屏保存。
4、聊天记录要做到前后连贯,不能截取片段断章取义。
5、在刻意引导对方聊天以便于取证的时候,尽量做到少说多问,让对方多说,因为说的多的一方错的也越多。
6、为了防止对方截图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其实我们可以养成发语音的习惯,说话的时候尽量少用肯定的语气。
7、如果微博微信聊天证据极为关键、非常重要,随时有灭失风险,影响案件的胜败,可以在第一时间拿着手机去公证处办理证据保全,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手机即可。
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为何会在网上引起“热议”?
之前在微博微信上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现在却变成了“你说的每句话都会成为呈堂证供”。这种情况下,难免会让人觉得有点惶恐。
微博微信现在很多人都在用,甚至有些人还喜欢在微博微信上开玩笑。但是自从微博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后,以后说话真的要悠着点了,不然真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犯罪了呢。
此消息一出相当一部分的网友表示支持,认为这是法律与时俱进的表现。也有网友质疑万一被盗号了怎么办。甚至还有网友认为应该实行实名认证。
实际上网友们说的这些情况都是存在的情况,不得不说微博微信作为证据,确实也能很好地解决一部分的纠纷问题。但是也会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这些问题也只能在实行的过程中边发现边解决了。
但也有部分网友认为微博微博聊天记录被当证据,多少有点不安。毕竟聊天记录在他们的心里,聊天记录是属于个人隐私,所以内心是抗拒的。
但是实际上,我们遇到的很多问题也需要调用到聊天记录,而且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约束我们言行的行为,毕竟想想说的不恰当的话,被当作证据的画面,我们也会谨言慎行的。
你永远无法使所有人满意,网友肯定各有各的想法。但个人认为这种方法还是可行的,至少目前看来利是大于弊的,至于网友担心的盗号问题,也只能说在执行的过程中遇到了之后,再去不断完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