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杭州九岁女童失联,带走她的一男一女为什么双双自杀?
- 2、谁能帮我分析一下这段聊天记录
- 3、6岁女童被亲妈及姘头虐待,致重伤二级,孩子为啥不联系亲爹?
- 4、男子网约11岁女童,见面2次发生5次关系,结果如何?
- 5、能帮我分析一下这段聊天记录,大家觉得这个男人说的话假吗
杭州九岁女童失联,带走她的一男一女为什么双双自杀?
这个消息看完当时到脑袋里还没想什么,不过经过几天的发酵,一想起这个事就后脊背发凉,细思及恐。可能是我脑洞太大,再或者小时候故事会看多了,总觉得整件事情透露着诡异。
我们一起来捋一捋此次事件的发展经过。七月七日孩子未归,家人立即报警,说明家人已经意识到有危险,他的爸爸通过租客朋友圈发现删了好多朋友圈,感觉事情不对。而且根据爆出来的聊天记录,明显感觉到恐慌以及不信任。
在两名租客和女孩子出现的内条街道上的监控录像显示,七点多看到三个人进去,十点多是两个人出来,孩子就不见了,十一点多两个租客打出租车离开了。中间间隔时间短,说明此事对于两个租客来说早有预谋。
小女孩失踪到现在也没有明显指向性线索,也没有明显痕迹,说明这预谋着和实施者精心策划过,且反侦察能力极强。
租客两人同时自杀,不符合常理,透露着古怪,充分说明是预谋作案,而且背后有操纵者,并且操纵者能力极强。
如果上述几条均成立的话,说明背后藏着一个巨大的儿童倒卖及杀人集团利益链。应该不只一个儿童被拐以及被拐人自杀。如果租客夫妇真的是自杀,说明集团背后势力强大,或者有控制人的手段,逼迫其自杀。
从这些明面上的案情分析说明,这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拐卖幼女犯罪链。这也是现实生活中最靠谱的猜测了。
不过基于我看过的电影杂志故事,我又联想到很多,不知道大家看没看过一个电影,叫做《异教徒》,讲述的就是女孩失踪警方调查到岛上,发现这里的风俗有需要用活人来祭祀的的传统
(简直了,我本身就超胆小,还在码这种文章,本来我背后是门,现在我都侧坐着,抱着键盘打,越想越害怕),而且在中国这种少女献祭,河伯娶妻,西游记里要用童男童女献祭的故事也不少。而且此案的关键字里还有海边、自尽、两名租客打捞上来脖子被衣服捆着等等,而且事情发身在深夜,月黑风高更是为这个案件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而且租客说要带女孩去上海当花童有没有可能说的是去海上当花童.....因为三个人一起跳海不太容易好死,三个人死在一块也不太现实,所以这两名租客先把女孩弄死,让这个花童的魂飘荡在附近,他俩再去赴死,这样配阴婚,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女童的尸首很有可能就在附近飘着。(看到此处害怕的小可爱对不起,我码字的时候也超级害怕)
因为如果真的是拐卖儿童的话,九岁的儿童也不太好找到下家啊,都懂事了,有那个下家收都已经上小学好几年级了的孩子啊,转学校什么的也不方便啊,也容易暴漏信息啊,总觉得如果最终目的是拐卖这个九岁女童的话,感觉也说不过去。
我们再回到案件的最开始,这两名租客在宾馆住了一个月,每天都去爷爷的摊位上买水果,感觉就是在拉近关系啊,后来花了500块就能取得爷爷的信任,让陌生人住进自己家里,是租客利用了爷爷的新人呢?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太过于廉价呢?而且从行动轨迹上看,他们三个人辗转好多地方,总觉得有人在背后指使。
事情还未尘埃落定,我们还是要相信警方的力量,毕竟他们才是奋斗在一线的战士,希望早日结案。
谁能帮我分析一下这段聊天记录
如果你是“一种错爱”的话
八年以后?一个比你大十几岁的男人?你到底多大了呀,真的没有成年吗?如果是的话,我就觉得你真的可以抛开一切,跟他在一起的吗?
博爱 19:48:08
晕!不见面?你什么意思!月经推迟了点有什么的,很正常啊!你有什么要担心的,我说过不会让你意外怀孕,就一定不会的。
这一句话我觉得这一个男的并不是真的关心你的,一个女的对怀孕的事情是一件很大的事情来的。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真的相爱过,如果相爱过的话,男友是不可能说出这一种话来的。
在全部的谈话里,我觉得男的是属于高傲自大,自恋的人来的。
如果你是“博爱”的话呢
错爱的想法也是没有错的,你们应该都冷静一下,好好的考虑清楚。
总之:话虽然说:真爱是没有距离,年龄,身高之分的。但是总是要考虑现实的成分。要想多一些,对谁都有好处。
我只是说说我的想法,不喜欢的话可以不要看。嘿嘿!!!
祝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6岁女童被亲妈及姘头虐待,致重伤二级,孩子为啥不联系亲爹?
小女孩儿还没成年,可能并不知道这种恶意虐待是犯法的,而且被两个大人看着她怎么联系?哪怕是跟附近的邻居求救她都没有机会,所以不是她不想而是根本没机会,要是趁机联络亲爹被发现估计还得被虐待,与其这样还不如隐忍挺过去。
一、孩子被虐待的身上没有一块儿好皮肤,身体如此虚弱别说求救就连活着都勉强。
5月22日小花(化名)的姥姥接到孩子妈打来的电话,称孩子在洗澡的时候因为水太热被烫伤了,然后站在地上摔倒导致胳膊骨折,在医院看病的他们兜里钱不够需要孩子姥姥给送钱,在小花的姥姥到医院看到遍体鳞伤的孩子后有些震惊,当护士暗示她孩子好像是被虐待,她赶紧询问小花实情,这才得知孩子身上的伤全都是她母亲和其男友一起弄得。
据新闻称,孩子的头上有几块已经被开水烫掉了几块头发,医生称这些毛囊已经死了往后都不会再长都发了,牙齿也被这俩人给硬生生拔掉强迫吞下,嘴唇也被打火机烧坏没有愈合,腿部的肌肉上还发现了钢针,甚至在小花被虐待期间吃的都不是饭而是猫粮……,身上还有多处烫伤、骨折、殴打的淤青和伤口,整个身体被折磨的不像人样。
在这种情况下小花(化名)怎么联系父亲?就算她没死亲妈还给留了一口气,但这口气根本不足以支撑她来反抗每日会到来的虐待,在不停的虐待且没有充足的食物给她吃时,身体的各项机能都在退化体力也无法支撑,况且这俩大人看一个小孩儿简直太容易了,小花想找父亲求救根本没机会,估计连出门找警察叔叔帮忙都没有这个力气。
二、别看亲爹眼下在媒体面前痛哭流涕又显父爱,把孩子交给母亲这么久不闻不问,这爹不是啥好人。
据新闻称,小花(化名)的父母早在几年前办理了离婚手续,虽然法院判决小花跟着母亲生活,但自从父母离婚后她就跟在父亲身边,直到年初父亲因为工作原因没办法再照顾她,这才把她送到母亲身边进行照顾,眼下小花的父亲在网络上发布了视频感谢好心人捐款捐物救孩子,但在我看来,小花的这个爹也不是什么好人!
孩子是在2月份的时候被送到亲妈身边,而后孩子爹就出门打工,直到6月份才得知孩子被虐待的事儿,请问这中间几个月他干嘛去了?别说他去打工了,打工也只是在工作时间不可能一天24小时连轴转,把孩子送到亲妈身边后连个电话也不打,视频也不开就这么把孩子送过去了事,就完事儿了?
话都说到这儿了还觉得孩子爹是啥好人吗?别看他眼下和小花来了个父女情深,亲妈尚且如此亲爹能做出啥举动真的都不会让人意外了,换个思路来想,如果小花没出事儿,孩子爹又不联系,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他其实也想甩掉小花这个“拖油瓶”,但是碍于孩子出了事儿,尤其是受关注度这么高,他要是不来当这个慈父会被人戳脊梁骨,这么分析小花真可怜!
三、亲妈和其男友一起虐待孩子,已构成虐童罪,具体判刑标准得等孩子的伤残鉴定出来再定。
目前孩子妈和其男友虐待孩子的事儿是板上钉钉无从抵赖,有孩子身上的伤痕做证据,还有孩子姥姥的聊天记录做副证,再加上孩子说的作为供词,他俩这回想脱罪那是不可能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案件还有个点需要注意,孩子妈虐待孩子肯定是虐童罪,但她男友却不是孩子的亲属,也不算是孩子的家庭成员,但却和孩子妈共同虐待小花,如此一来男友会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处罚,再者俩人算是知法的成年人,但却为了满足自己内心的快感对孩子施虐,这种情况一般都会从重处罚。
这俩人受到法律的处罚没啥可怀疑的,但整件事儿最值得注意的就是小花以后的心理健康问题,小小年纪就经历了这些非人的遭遇,对她来说心理会留下创伤,尤其是孩子身上会因为被虐待留下的疤痕,如何让她走出这些阴影才是家长最应该考虑的事儿,而让她释然放下这些事儿需要漫长的时间,任重而道远啊!
最后:
希望这个小女孩能够将这一切都忘了,然后开始新的生活,眼下她才6岁往后的生活还长着,要是一直生活在恐惧和阴影下,那这一辈子可就太苦了。
男子网约11岁女童,见面2次发生5次关系,结果如何?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之间的交流越来越方便,结交了很多新朋友,但一切都不是完美的。很多人缺乏安全感和自我保护意识,容易被坏人欺骗。其中,心智尚未发展的未成年人尤其容易受到伤害。
据报道,福建莆田一名徐姓男子和一名11岁的唐姓女孩于2020年3月初在一款交友应用上相识。两人聊得很开心,交换了联系方式后开始频繁交流。4日,许玉萌提出通过视频通话进行沟通,当晚两人就见了面。
3月4日晚,唐某将自己的位置信息发给了徐某,徐某开车去接唐某,两人来到了当地一家酒店。徐佳在前台办理入住手续,唐骏则从酒店后门溜进房间,随后两人就有了两段恋情。同月8日,徐又约唐,他们还是直接去了酒店,有了3次关系。这天中午,许玉萌接了唐家人的电话,并告知他们唐家人的位置,唐家人赶忙赶来。听了唐某讲述自己的事情后非常生气,认为徐某的行为属于强奸,果断向警方报案,徐某被当场抓获。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从唐的尸体、衣服上找到证据。经过医院的检查,对唐某的尸体和内衣上检测出了徐某的DNA,再加上双方的陈述、聊天记录、监控视频等证据,判定徐某与唐某确实发生过性行为。
徐某出生在2008年,年仅11岁,是一个未成年女孩,徐某曾两次把一个12岁以下的女孩带到酒店,并多次与她发生性关系,不良行为影响,构成强奸罪。事后,徐某赔偿唐某及其家人8万元,取得了唐某及其家人的谅解,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
奸淫幼女,是指奸淫幼女,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属强奸,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然而,由于在唐某家人报警后,徐某并没有逃跑,并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再加上受害人的谅解,徐某被处以2年9个月的轻刑,但仍不满意,提出上诉。
在上诉过程中,徐表示,他在与唐某发生性关系时并没有使用任何暴力胁迫手段,而是唐某主动诱发了犯罪,以请求缓刑。11月30日,二审开始。本院认为,唐某并非12岁,徐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量刑不合理,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成年男子与一个小女孩有一个关系,这是一个非常糟糕的情况下,强奸犯罪应该严重处罚,判处他2年9个月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是非常不合理的宽大处理,但他也妄想可以暂停,打击犯罪的法律和信誉可言。
此外,除了法律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外,家长更要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社会也要重视对儿童的性别教育,团结一致,正确引导儿童的价值观,保护儿童。
能帮我分析一下这段聊天记录,大家觉得这个男人说的话假吗
明显你很聪明,你的判断也不错。既然都能判断成这样了你难道还不知道怎么做吗?你多少岁啊?可是你确实不是成年人,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他和你不是谈得来而是迎合你。8年时什么概念,你还要8年才成年吗?还是他要8年才能给你结果。等待的结果只有失望,最后是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