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52岁女员工中途被老板辞退怎么办?
- 2、长沙一女子未秒回领导消息被辞退,事件的背后有何内幕?
- 3、对于女大学生兼职因未秒回领导信息被辞退一事,店长是如何回应的?
- 4、老板偷看我跟同事的聊天记录后辞退我,当我要求经济补偿时又不给我办理辞退证明,并且不承认辞退我。
52岁女员工中途被老板辞退怎么办?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长沙一女子未秒回领导消息被辞退,事件的背后有何内幕?
实际上这名女大学生被辞退并不是没有秒回消息,而是她没有接受领导调班的要求。这位女大学生的学校放假了,她便想趁着放假的时候去做一些兼职,赚一些零花钱。她成功找到了一个兼职,并且开始试岗7天,而这个兼职的则是做引导别人玩的工作人员,每个月的工资有3000元。然而几天之后,领导突然告诉她,她被调班了,1月31号的时候她得去上班。但当初说的是调班必须要双方同意,而领导如今却说必须调班,当初所说的双方同意的调班是他们工作人员自己内部的调班,而不是领导安排的调班。
女大学生便称自己没有同意,问领导为什么调她的班。领导的语气一直非常强硬,并且问这个女大学生到底能不能做,女大学生虽然给予了肯定的答案,但心里还是有些不情愿。随后领导便称她明天休息,后天让她去上班。而这时,她去上了个厕所,花费了十几分钟,还没来得及回复领导的消息,领导便直接说她不愿意的话就不用来上班了。后来这名女大学生便被领导辞退了,理由是她没有秒回领导的消息,领导说自己等了几个小时都没有收到她的消息,但从聊天记录来看,女大学生回复的时间肯定是没有几个小时的,因为上一次聊天的时间是1:48左右,而她上完厕所回复的时间是2:16,怎么算也没有几个小时。因此我觉得因为这个原因辞退女大学生太牵强了。
并且在整个聊天过程中,女大学生的语气都算不上恶劣,从两人的聊天内容来看,做这个的肯定不止女大学生一个,也因此女大学生不明白为什么偏偏要调她的班。我觉得领导调她的班可能是因为她还在试岗期,调她的班的话她也不会有什么拒绝的底气,而其他的老员工可能恰恰在1月31号那天又没有空。
在兼职的时候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坑,因此我们应该上网查一下攻略,免得自己上当受骗。或者让身边做过兼职的朋友给自己推荐。我也建议这位领导将这个女大学生这几天的工资给她,免得这件事继续在网络上发酵,造成不好的影响。如果将女大学生的工资给了她,这件事应该也会到此为止了,毕竟她找媒体曝光的目的可能也是想要回自己的工资。
对于女大学生兼职因未秒回领导信息被辞退一事,店长是如何回应的?
在日常生活之中,有一些大学生在假期的时候,会想要通过自己的劳动去获得一些劳动所得,大概意思就是去打寒假工或者是暑假工这种兼职。
而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家长的也是很乐意支持自己的孩子。可是还没有走出社会的大学生,其相对应的一些阅历并不是很充足,那么就会导致一个问题,自己的劳动所得被老板亲飘飘一句话带走了。
小张是一个在长沙上学的大学生,她在网络上面寻找到了一个寒假兼职,这家店的名字叫做“爱巴爱麻“,是一家家庭娱乐中心。而小张面试的工作是这家店铺的导玩员,小张通过面试,在1月24日前去上班。
小张这个导玩员的工作是做一休一,每天早上九点上班晚上十点下班。
1月29日,也就是小张上班五天之后,这一天,负责人吴经理在微信上面跟小张说让小张在1月31日的时候上班,让给小张调班。
而小张因为那一天本来就是自己休息,并且自己确实是有事情,于是就拒绝了吴经理的调班要求。
在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小张确实是在和吴经理聊调班的事情,但是吴经理一直在在说让小张强制性调班,不管小张的任何问题。
最后吴经理都不想要和小张说了,跟小张说了最后一句,你是做还是不做。
小张表示做,最后吴经理说那么就是明天休息,后天上班。这里的明天指的是30日,而后天指的是31日。也就是吴经理让小张调班了。
后面吴经理迟迟没有看到小张的回复,于是就觉得小张不愿意,并且说了试岗7天,没有满足要求,所以不用做了,明天不同来上班了。
1月29日,下午四点半的时候,小张联系不到吴经理。
小张最后向吴经理讨要这几天的工资,但是吴经理用没有通过七天试用期而拒绝给出任何工资。
小张认为自己每天连着站13个小时,这一些劳动都不算是钱吗?
小张说她一开始从招聘网上面看到的是一个小时18块钱的时薪,可是后面面试的时候说一个月工资3000元
小张认为是自己没有秒回领导的信息从而让她被迫离职。
2月1日,记者联系到了吴经理,吴经理否认了因为没有秒回消息而辞退小张,辞退小张的真正原因是小张工作态度恶劣,工作中玩手机,工作态度不佳。除此之外,吴经理拒绝透露更多的消息。
记者又联系到了这家店铺的店长,店长说小张的工作态度还有上班状态从主观上来说并不是很满意,而被辞退的原因是因为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并且小张对于领导的态度很恶劣。
店长还说刚开始面试小张的时候就有说明,如果没有通过七天试用期,那么是不会有一分工资的。记者向店长讨要是否有书面材料,店长表示那时候是和小张口头说的。
最后,小张申请劳动部门介入,店长表示会尽快和小张协商工资问题。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老板偷看我跟同事的聊天记录后辞退我,当我要求经济补偿时又不给我办理辞退证明,并且不承认辞退我。
你要把因违反公司制度被公司辞退,和不给上社保,以及加班分开看。
第一个是你不对,后两个是公司违法!去你所在城市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保留好证据,如让你加班的邮件或者在双休日及法定假期加班的门禁记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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