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只有银行卡工资转账和微信安排工作的聊天记录可以当做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吗?
- 2、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 3、只有工资转账和微信安排工作的聊天记录可以当做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吗?
- 4、公司工作群中的关于工作方面的聊天记录,可以算作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种吗
- 5、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起诉证据吗?
- 6、聊天记录和工作日志可以作为维权证据吗?
只有银行卡工资转账和微信安排工作的聊天记录可以当做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吗?
您好,银行卡工资转账和微信安排工作的聊天记录,
是可以当做证据的,
您可以凭这个证据到相关的部门进行维权的,
望采纳,谢谢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法律证据,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1、若聊天证据来源合法,形式合法,收集程序合法,则聊天证据可以作为法律证据;
2、若聊天记录不满足程序合法、来源合法、手段合法的要求,则不能作为证据适用。
聊天记录在我国法定证据种类中属于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种类之一,要求具有三性,即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并且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法院审查核实外,还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只有工资转账和微信安排工作的聊天记录可以当做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吗?
可以做证据,可以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微信转账单若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是具有证据效力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双方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妥善保管好,经由人民法院查证属实,这样的微信转账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可以作为呈堂证供,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首先微信聊天记录内容必须是完整且无删减改动。因为删除或者截取部分聊天记录是不具备完整性的,无法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也无法完整地表达真正的事实,所以这样的聊天记录是不能作为有效证据的。
聊天内容必须真实。网络聊天属于一种虚拟的东西,所以须要证明这个聊天记录中的主体就是诉讼中的当事人本人。现在微信都要求绑定手机号码,并且要求手机号码是实名认证的,因此,手机机主的姓名必须与诉讼中的当事人姓名是一致的,这样才能证明该微信用户的身份,才能进一步证明该聊天记录的真实性。
所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必须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目的在于为了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但若所提供的记录与待证事实不具备关联性,即使该证明是当事人本人的聊天记录,也无法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因此也就不能成为有效的证据。
公司工作群中的关于工作方面的聊天记录,可以算作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种吗
可以的,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都可以,新的诉讼法也把电子证据纳入进来了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起诉证据吗?
可以作为证据。网络聊天记录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聊天记录属于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通过佐证的方式来形成证据链。可以佐证的证据有能够证明借款的银行付款凭证、电话录音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聊天记录和工作日志可以作为维权证据吗?
聊天记录和工作日志可以作为维权证据!但是还不够全面!因为都是你自己的一面之词!是你自己写的,效力不够!最好有其他人的录音或者出面作证!再加上这些说服力就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