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武警部队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 2、37名武警5死6重伤萍乡围捕特大持枪杀人犯,结果怎样?
- 3、宁乡籍消防员救火牺牲,妻子为他蓄发31年,该名消防员当年是如何牺牲的?
- 4、请问昨天北京牺牲的两名武警军官是什么地方人?
武警部队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
之前因公牺牲的武警消防战士应该可以评为烈士,按照现役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第二档次)计,每月3000元。以上26955x20=539100元,3000x40=120000元。共计不到66万元。不过加上当地的一次性抚恤金,差不多能到达百八十万。
37名武警5死6重伤萍乡围捕特大持枪杀人犯,结果怎样?
结果该持枪杀人犯在与武警的火拼当中被武警击毙,使这位杀人犯得到应有的惩罚。
宁乡籍消防员救火牺牲,妻子为他蓄发31年,该名消防员当年是如何牺牲的?
一、该名消防队员牺牲原因
这名消防队员叫李科林,男,1959年出生,1979年入伍。生前系原长沙公安消防支队浏阳县消防中队中队长,上尉警衔。1990年5月19日,在扑救浏阳县工人文化宫火灾战斗中,李科林先后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深入二楼着火部位侦察火情、指挥战斗。大火扑灭后,为防止“死灰复燃”,他第三次摸着滚烫的墙壁爬上二楼,因烟雾阻挡视线,不幸从二楼掉下,壮烈牺牲,时年31岁。1990年,李科林被公安部追记一等功,武警总部追授李科林为“革命烈士”。
二、被他妻子这份真情感动
这名消防队员曾经跟妻子说过一句话,他说:“你头发真好看”。就是为了这句话他妻子蓄发31年。妻子将5岁儿子独自抚养成人,他现在已经是一名交警,也有了自己孩子,孙女经常说:“我爷爷是大英雄。”妻子嘱托儿子,不论干什么工作,都要像父亲一样,踏实工作,为国家做贡献。
在这名消防队员死后,他妻子没有改变家里物品,这些物品都是他们结婚时候购买的,妻子总也忘记不了丈夫,她对丈夫无比思念。
妻子没有剪发就是为了纪念丈夫,她身高1.6,头发1.4,每天她都要早起半个小时扎辫子,这份深沉爱让我们感动。
三、这个消防战士体现了大公无私、一心为民精神
这名消防队员为了人民生命安全,不顾个人安慰,三次到火海救助,在他身上体现了大公无私、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精神,正是有了这么多甘于奉献、一心为民好战士,我们才有了今天幸福生活,我们不能忘记这些人,我们将永远怀念这些人。
这名消防战士非常伟大,他为了人民生命安全牺牲了自己生命。他妻子留发举动让人感动,在这里祝愿好人一生平安。
请问昨天北京牺牲的两名武警军官是什么地方人?
刘洪坤 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山东省滕州市人,1997年12月应征入伍,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9月晋升为副团职,武警少校警衔,2013年9月任石景山消防支队参谋长,刘洪坤在工作中曾6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据北京消防介绍,刘洪坤是正营级干部,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消防部队牺牲在火场中警衔最高的一人。
刘洪魁 男,汉族,1985年3月出生,山东省曲阜市人,2005年12月应征入伍,2012年6月晋升副连职,任石景山消防支队八大处中队副中队长,武警中尉警衔。刘洪魁曾参加百余次灭火救援任务,多次受到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