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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删我聊天记录违法吗(父母能随便看自己的聊天记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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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没有经过我本人的同意,看我的日记、手机通信记录、网上聊天记录,算是犯法吗?我可以告他们吗

常理说这不算违法!因为他们是你的监护人!他们有权利翻看你的任何东西!但是你又该说了!我有隐私权!他们没经过你的同意翻看你的东西就是不对!这件事只能用对错来衡量还涉及不到法律呢!你的东西被翻看你自然不高兴!但你反过来想想!他们也是担心你的成长!他们没经过你同意翻看自然有不妥当的地方!但是你可以直接跟他们说以后不要在没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看!告他们我觉得法院也不会受理的!想办法以后不让他们看见就好了!

我妈老是乱翻我手机,翻我聊天记录,还擅自删我联系人(就是我父母离婚了,她把我爸爸那边的亲戚都删了,

我也是离婚的妈妈、60年代的人、不管什么原因、不喜欢翻看任何人的手机、也讨厌那些乱翻看我手机的人、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他人隐私

父母随便翻看我的聊天记录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吗?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隐私利益是受法律明确保护的一项人格利益,因此构成侵害隐私利益的,行为人就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我国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

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

(2)赔礼道歉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

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

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3)赔偿损失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法律适用上应类推适用《民法通则》第120 条的规定,侵害隐私利益的民事责任方式,应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侵害他人隐私,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全部赔偿原则,予以全部赔偿。侵害他人隐私,致他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侵害人的得利情况,侵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酌定。

父母看我的手机我删除了聊天记录还骂我打我?

你的父母做的不对,首先偷看聊天记录属性侵犯隐私,打你骂你涉嫌家庭暴力。和他们好好沟通一下,如果解决不了就求助法律。

父母查看孩子聊天记录犯法吗?

不犯法,但是不道德,你要和他讲清清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

推荐你的母亲读一下这首诗:你的孩子,

其实不是你的孩子,

他们是生命对于自身渴望而诞生的孩子。

他们通过你来到这世界,

却非因你而来,

他们在你身边,

却并不属于你。

你可以给予他们的是你的爱,

却不是你的想法,

因为他们自己有自己的思想。

你可以庇护的是他们的身体,

却不是他们的灵魂,

因为他们的灵魂属于明天,

属于你做梦也无法达到的明天。

你要向他们学习,

而不是使他们像你,

因为生命不会后退,

也不会在昨日流连。

你是弓,

儿女是从你发射而出活生生的箭。

弓箭手望着永恒之路上的箭靶,

他会施全力将你拉开,

使他的箭射得又快又远。

欣喜地在弓箭手中屈曲吧!

因为他爱飞翔的箭,

也爱稳定的弓。

父母侵犯我的隐私犯不犯法?

犯法。家长侵犯孩子的隐私权也属于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未经他人允许偷看他人的信件都是侵犯隐私权的表现,无论是父母还是其他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起诉状、身份证、证明侵权关系、造成损失的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即可。

法律分析

父母侵犯孩子隐私犯法。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主观具有过错,侵犯隐私权应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违法行为的存在。损害结果,发生损害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财产损失,人格利益损失及精神痛苦。违法,侵犯了你们的隐私权,你可以要求房东拆除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父母在没有得到子女同意的前提下,私自拆看其信件、手机、电脑是侵犯其隐私的行为。父母了解、关心子女应该与子女进行沟通与交流,而不能通过偷看子女的信件等侵犯隐私的方式来掌握其思想和行为。当父母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孩子主动与父母沟通,说明他们的这一行为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同时也是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相信父母会理解、尊重。如果父母固执己见的话,可以求助于学校老师,甚至有关部门帮助协商解决。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评论列表
  •  访客
     发布于 2022-07-10 23:10:22  回复该评论
  • 女同意的前提下,私自拆看其信件、手机、电脑是侵犯其隐私的行为。父母了解、关心子女应该与子女进行沟通与交流,而不能通过偷看子女的信件等侵犯隐私的方式来掌握其思想和行为。当父母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最好
  •  访客
     发布于 2022-07-10 22:52:16  回复该评论
  • 种:(1)停止侵害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2)赔礼道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
  •  访客
     发布于 2022-07-10 11:39:56  回复该评论
  • 看我的手机我删除了聊天记录还骂我打我?5、父母查看孩子聊天记录犯法吗?6、父母侵犯我的隐私犯不犯法?我的父母没有经过我本人的同意,看我的日记、手机通信记录、网上聊天记录,算是犯法吗?我可以告他们吗常理说这不算违法!因为他们是你的监护人!他们有权利翻看你的任何东西!但是你又该说了!
  •  访客
     发布于 2022-07-10 21:53:44  回复该评论
  • 》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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