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你会因为一个聊天记录而怀疑的男朋友吗?
- 2、妻子宁愿委托律师起诉离婚,也不愿再跟我协商离婚,我该怎么办啊?(妻子跟我妈的聊天记录如下)
- 3、聊天记录约定算协议吗
- 4、聊天记录和合同有冲突是以哪个为准?
- 5、微信聊天记录前一天晚上的第二天在电脑上只有一个人的没同步?
你会因为一个聊天记录而怀疑的男朋友吗?
我不会因为一个聊天记录而怀疑的男朋友,而且我更不会去看男朋友的聊天记录。
现在开始越来越觉得,如果自己能安心把手机递给谁,那么对方一定是莫逆之交。手机不再是简单的通讯工具,它承载了一个人所有的生活。包括所有内心的小秘密和阴暗面,都在各种浏览历史、聊天记录里呈现得淋漓尽致。
所以,当我们在恋爱中急需安全感时,下意识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翻恋人的聊天记录。闺蜜曾经说过:一开始恋爱就像浑身装满雷达,男友和她聊天时发了个平时不用表情包,或是用了从来不用的语气助词,都特别担心,一定要打开他的手机从里到外翻一遍,才能安心。
其实不止女生,男生也会因为好奇去查女生的手机。我一个朋友的前男友,不仅经常突击检查她的聊天记录,甚至连相册和淘宝记录都会仔仔细细对一遍。
我见过太多情侣常常对查不查聊天记录这个问题,大吵特吵。有人觉得,这是一种关心的表现,证明自己有多在乎对方,但也有人觉得恋人之间应该保证彼此的距离和隐私。
其实我也曾热衷于查男友聊天记录,究其根本,还是因为不信任。见过他道晚安后和别的姑娘彻夜长谈,也见过他数不清的红颜,内心怀疑的黑洞越大,就越想去散发危险气息的地方探一探究竟。可查聊天记录让我的感情好转了吗?并没有。
任何蛛丝马迹都会被我无限放大,然后两人因此吵架冷战。我心里很清楚两人相处不能再这样下去,但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感觉,就像潘多拉魔盒一样,打开一丝缝就再也关不上。直到有天我发现他的短信草稿箱里存了一句话,小猪猪,想你了。
那一刻我不止觉得头上有一万只喜羊羊在奔跑,还有种畅快——确定了结局,就再也不用过上这种胆战心惊的日子了。网络上有各种提升恋爱安全感的秘籍,其中一条是为对方在自己手机上设置一个指纹解锁码。
但我觉得,信任是两人心靠在一起,而不是通过手机来连线,否则,违背本意地勉强配合,也毫无意义 。想和你在一起的时候,谁也拆不散,但变心的时候,你也无法挽留。
包括查聊天记录这件事上,无论是坦坦荡荡给对方展示自己手机,还是想尊重对方,给彼此留出足够的个人空间,只要两人达成一致,那么无论哪种方式都能给足够的信任感。因为你们信任的是对方而不是对方的手机。
妻子宁愿委托律师起诉离婚,也不愿再跟我协商离婚,我该怎么办啊?(妻子跟我妈的聊天记录如下)
妻子另愿委托律师起诉离婚也不用跟你面对面的坐下来协商离婚,这说明妻子已经对你死心。根本都不想见到你。可见他有多恨。基本上你跟他的婚姻已经无法挽回了,你只能应诉。并且答应离婚。
聊天记录约定算协议吗
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合同的,只要双方在聊天记录中就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即可。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微信签合同这里作为其他签合同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聊天记录和合同有冲突是以哪个为准?
看聊天记录和合同的时间先后。
聊天记录在先,合同在后,以合同为准;
聊天记录在后,合同在先。看合同里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方式有没有明确约定,如果约定必须书面变更,以合同为准;如果约定口头也可以,聊天记录视为合同的变更,聊天记录为准。
微信聊天记录前一天晚上的第二天在电脑上只有一个人的没同步?
只有一个人的没有同步,可能是他删除了自己的聊天记录,或者撤回了,也可能是电脑微信的问题,再退出重新登录试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