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很恩爱,但无意点开他微信聊天记录不知道该不该离婚?
网友自述:
“我们结婚两年半,是别人眼里无限恩爱的小夫妻。老公大我一岁,都是30岁晚婚青年,平日里真的很恩爱。
去年很不容易怀了宝宝,都高兴坏了,孕期三个月时,也就是元旦前一天他给我婆婆家打扫卫生,发现他手机总不停弹出微信消息。我随手点开看了一下,一个陌生女人的信息,各种赤裸裸的恶心话,他们的聊天记录已经有一个月,里面有污秽不堪的裸照和言语刺激,甚至还聊到彼此的孩子和伴侣。
老公每天都会给她发红包,甚至多次要开车去约炮.一时间脑袋炸掉了,世界都毁了,还有什么可以相信?摊牌后,我伤心欲绝,老公不停说他错了,也说没有真的发生关系。我深爱着他,努力平复着心情,可是心里的刺再也拔不出来。
他一直都是个好男人好丈夫,对我体贴爱护有加。可是,经历了这些我再也不能坚定爱情和婚姻的忠诚,忍不住疑神疑鬼,忍不住偷看他手机,夜深的时候悄悄流泪不敢让他察觉。到现在也走不出阴影,宝宝还有三个月出生,我心里更加恐惧,不能理解相爱的人为何会背叛,会忍心伤害对方。
不敢想象如果是我出轨,老公会怎样难过,我会怎样愧疚,不敢想象。我该怎么办?是不是一辈子就要这样痛苦了?”
我的建议:你现在先把孩子生下来再说吧。遇到这种问题,到时生了孩子你在和他摊牌,如果他悔改的话而你又还是很爱他的话,那你就给次机会,就当给孩子一次机会,毕竟离婚对于孩子来说,都是种伤害。
这种事要么维持,要么离婚,没有第三条路。为了将伤害减到最小,只有两种选择:或者彻底原谅他的过错,努力修补裂痕,走好下半生;或者彻底放弃,断然离开。在这里,最关键的是你的态度,不管你最终的选择是什么,一定要彻底。
为什么要彻底?因为只有彻底,不拖泥带水,不左右徘徊,才可以减少内耗,直奔目标,抓住你最想要的。
已经领证的夫妻有没有必要保存微信聊天记录?
都已经是夫妻了,倒不必要那么小心的保存证据吧,如果是觉得微信记录有,纪念价值保存也是和你的。
老公的微信怎么共享聊天记录?
你问如何把你老公的微信聊天记录共享?
首先,你想要共享你老公的聊天记录。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要看你老公的微信是在什么环境下使用,如果你老公是一直使用手机里的微信软件,不会把微信在电脑上登录,那么你完成可以找一台电脑,然后把你老公的微信聊天同步到这台电脑上,但是第一次需要使用你老公手机确认同步。
只要同步到电脑上,那台电脑就会和手机一样收到你老公和所有人的聊天记录,这样你就可以实现聊天记录同步了,但是在怎么样隐藏都会让你老公发现的,到时候有可能因为这事你们的婚姻会变的岌岌可危了。你要想好在这样操作。
夫妻间平时的微信聊天记录可做离婚证据吗
可以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微信聊天的记录如果是关于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的,并且是属于法院查实的,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
离婚想查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
离婚想查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
离婚想查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夫妻之间的离婚在当代社会也是比较常见的了,离婚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不管如何,离婚都不是一件好的事情,下面为大家分享离婚想查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
离婚想查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1
离婚诉讼可以调取微信记录。起诉离婚后,除非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供,否则不会主动查看聊天记录,或者申请调取,但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
离婚诉讼是一般的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必须提供证据才能提起诉讼。警方只有在处理刑事案件时才会主动获取证据,而离婚是民事案件。即使原告向法院申请,法院法官一般也不会获取微信记录,法官也无权获取被告的通讯记录。
如果与案件有很大关系,您将同意获取电话记录,但内容无法获取,微信一般不会获取,微信的证明力相对较弱,微信作为证据难度较大。这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做出准确的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想查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2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一种,只要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这就是所谓的`证据三性,真实性是指证据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伪造的、复印的、或者是篡改的。也就是说,如果是书面的,必须是原件,如果是电子证据,必须是原始载体。
关联性是指聊天记录与本案当事人是有关系的。合法性是指取得这份聊天记录的手段是合法的。所以,微信聊天记录也是证据的一种,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至于是否有效,必须按照正确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离婚想查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3
一、夫妻打官司离婚可以查对方微信记录吗
离婚诉讼是一般的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要打官司就要提供证据。警察是办理刑事案件时才会主动调取证据,而离婚是民事案件,就算原告向法院申请,法院的法官一般是不会去调取微信记录的,况且法官根本没这个调取被告人通讯记录的权利。
如果和案情有很大的关系会同意调取通话记录的,但是调取不了内容,微信一般不会调取,微信的证明力相对比较弱,微信作为证据的难度较大。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
二、夫妻离婚孩子判给谁
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也就是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方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打官司诉讼费怎么计算,打官司费用是多少
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一共三种。
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是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港媒曝大S离婚前聊天记录,其中都显示出了哪些信息?
大S虽然和汪小菲已经离婚,但是关于他们之间为何会走到离婚这一步却经常会大众关注。而港媒又爆出了大S在离婚前的微信聊天记录,这些记录中透露出了很多重要的信息。一是他们的儿子在听到汪小菲要回来,反应非常强烈,并且希望他回北京,二是大S对生活的一些难处。大S虽然没有说出具体原因,但足见大S和汪小菲之间的婚姻的确出现了问题,所以才会走到了离婚这一步。
汪小菲大S结婚之后,大S就一直在台湾生活,而汪小菲为了妻子,成了那个忙碌的空中飞人。那个时候汪小菲北京台湾两地经常跑,二人婚后不久也有了两个可爱的宝宝。但是从疫情发生会后,汪小菲去台湾的时间就比较少了,但是在这之前,汪小菲的大部分时间的确都是和妻子孩子生活在台湾。
大S所透露的孩子不喜欢汪小菲,其实并不一定是真的讨厌自己的爸爸,而是因为他们之间在一起的时间太少,导致父子两人沟通很少。所以孩子自然是对汪小菲感觉到陌生的。
另外大S也在微信上大吐苦水,感觉自己生活不易。因为疫情发生之后,汪小菲没有办法常常飞去台湾陪伴妻子和孩子,所以照顾孩子的重任就落在了大S的身上在,一个女人要带两个孩子,而且还要长期和老公异地,相信任谁都会有抱怨之情。
这些种种问题也被人猜测是他们结束婚姻的导火索。不管怎么说,能够在一起这么多年,还有了两个孩子,相信曾经的他们肯定是非常相爱的。不过既然他们的婚姻已经结束,而且大S也已经和曾经的男神具俊晔重新在一起了,那么对于汪小菲来说,还是早一点的放下比较好,并且一起共同的抚养他们的孩子。